财政部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


发布时间:

2025-06-19

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133号),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此次补助资金合计达到419005万元,重点支持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绿色能源转型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补助资金概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2025年度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旨在促进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健康发展。此次补助资金总额高达41.9亿元,体现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支持。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补贴已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清单的发电项目,确保这些项目能够获得稳定的经济回报,进而激发行业发展的积极性。

**二、资金拨付原则与要求**

为确保补助资金的有效利用,财政部在通知中明确了电网企业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首先,电网企业需严格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发电项目。这一举措旨在保障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透明度,确保发电企业能够及时获得补贴支持。

在具体拨付过程中,电网企业应优先足额拨付以下项目: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截至2025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此外,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电网企业也应优先保障拨付项目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补贴的50%。

对于剩余的其他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将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截至2024年底所发电量对应的补贴。这一拨付原则旨在确保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都能获得公平、合理的补贴支持,促进整个行业的均衡发展。

**三、资金监管与绩效目标**

为保障补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财政部在通知中强调了资金监管的重要性。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同时,电网企业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审计。这一举措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骗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财政部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日常监管,提高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在绩效目标方面,财政部要求各有关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各有关单位还需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这一举措旨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财政部下达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不仅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也彰显了国家对绿色能源转型的坚定决心。随着补助资金的逐步到位和有效利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创新、高效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涌现,为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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